近期,市场上出现以“免加盟费”“高回报”“免费培训”等为噱头,以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,开展招商加盟的违法经营活动,并在宣传材料中擅自使用“北京南宫28”“南宫28”文字及双龙图案组合商标,用于宣传、销售,欺骗消费者,误导公众,严重侵害了南宫28品牌权益。对此,我公司郑重声明:
一、我公司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“南宫28”商标、字号及任何含有“北京南宫28”“南宫28”字样的标识,对外开展招商加盟活动,该类合作、加盟、宣传、销售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。
二、我公司是“南宫28”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,是“南宫28”字号的唯一合法承继者,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、在任何场合使用“南宫28”或“北京南宫28”字样及任何其他含有“南宫28”的中文、外文或拼音(含缩写)及图案的标识。我公司在授权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使用“南宫28”商标或字号时,均履行严格的书面授权程序,并禁止转授权。
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识别,以防上当受骗。
中国北京南宫28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2024 年 8 月14日